冀纺协函[2015]02号
关于举办2015年注册棉花质量
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纤维检验所、辛集市纤维检验所、棉花加工企业及有关部门:
根据《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质检人[2002]176号)和《关于组织2015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国棉师办[2015]1号)文件精神,全国棉师办定于2015年7月20日至22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河北敬业大酒店举办2015年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2015年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工作主要围绕棉花质量检验标准、技术的发展和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棉花质量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棉花质量检验师进行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世界主要产棉国棉花生产概况、棉花标准与应用、棉花产业政策及产销形势分析、棉花加工与交易发展趋势以及棉花质量特性知识等内容,同时安排依法治国、经济建设、应急管理等公共领域音像视频课程。
(二)培训形式:一是集中培训,共计24学时(3天);二是自学,学员在参加培训班之前需要完成自学内容,并根据自学内容独立撰写一篇棉花质量检验专业论文(不少于1200字),在参加培训班报到时提交,共计16学时(自学课程计8学时,专业论文计8学时)。
二、培训对象
(一)注册有效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也未取得可视为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证明),需要按时再次延续注册的人员。注册人员名单见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第68号公告或登陆中国纤维检验局网站查询。
(二)注册有效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也未取得可视为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证明),需要按时再次延续注册的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参加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注册人员名单见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52号公告或登陆中国纤维检验局网站查询。
(三)其它注册棉花质量检验师也可根据个人的情况,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也未延续注册,需要连续参加两次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请务必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否则,注册证书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再次延续注册。
三、 培训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2日,7月19日全天报到。
四、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宾馆地点
河北敬业大酒店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昌盛大街110号
网 址:http//hotel.elong.com
报到地址:迎宾楼一楼大厅
(二)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9路(火车站西广场出站口南侧)、15路(火车站西广场南行至中华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到车管所下车转314路到华清池站或终点站下车即到;
2、纪念碑:乘314路到华清池站或终点站下车即到;
3、运河桥:乘游6路到傅山肿瘤医院下车,十字路口北行500米路西即到。
(三)联系方式
宾馆电话:0311-82197999(总台)
联 系 人:安丽霞 15176937539
棉 师 办:0311-85236217
联 系 人:曾献忠 13832153119
石岩岭 13012166636
五、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需携带本人的《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证书》及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并提交棉花检验相关专业论文(本人独立完成或为第一署名作者)。
2、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核内容。
3、各市纤维检验所负责通知并组织本地区应参加培训的学员参加培训学习。
4、培训费用:培训费每人9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有行程及食宿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会务组。
5、各单位和参加培训的学员务必于7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学员回执单(附件2)传真至:(0311-85236217)河北省棉师办,以便安排接站、食宿及其他会务事宜。
本通知的内容可登陆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棉花网站进行查询。
附件:1、河北省参加培训人员统计汇总表
2、参加培训学员回执单
河北省纺织纤维检验协会
2015年6月15日